朱炫 汪汪,汪汪,和汪汪

汪汪,汪汪,和汪汪

朱炫 年少荒唐

希望养狗的人,都能爱他的狗,它们是很好的生物,有时候,远比你我高贵。

1

我在不同的年龄段,曾养过不同的狗。

我认为,狗是有灵性的东西。灵到什么程度,我妈曾养小鹿狗,唤作小六,通体玄黑,我叫六爷。早上开门,六爷自己出去玩,到点自回,一度是我心中智慧的化身。所谓自己遛自己,已臻化境。

六爷在我们小区里应该算是一等一的角色,一身黑皮,笔挺干净。迎着朝阳出门,万事俱备,只欠一辆黄包车。四腿闲庭信步,进了小区花园,不废话,汪汪汪,开始调戏小区各类母犬。不论金毛或是泰迪,六爷口味很杂,底线很低,自称敬业。当然,六爷毕竟是有涵养的,举止拿捏颇为妥当,绝不是两腿一抬的囫囵吞枣,这不雅。六爷都要先嗅嗅,聊聊天,说说星座狗粮,许多无知的小狗就信了六爷的话,被六爷得逞。

六爷有一个好,该汪的时候汪,不该汪的时候呜呜,音声儿清越,好听广播。只要小区老头半导体一响,六爷必然去听一节袁阔成的三英战吕布,汪汪两声,那是在骂三姓家奴。六爷忠心,可惜你我人狗殊途,不能收你做义子。
六爷最后一段时光,是在某一天,六爷遛弯回来了。一开门,六爷一只耳朵折了,殷殷流血,血珠子扑棱了一楼道,我当时就难受极了,问六爷,哪个狗日的做的。六爷汪汪,说2号楼哈士奇,正宗狗日的。

据小区里的知情人士爆料,六爷当时试图染指一只中华田园犬,惨遭某哈士奇横刀夺爱,光天化日,朗朗乾坤,只许你汪,不许我汪,六爷仰天大吼,汪汪汪汪汪,二犬厮杀。就败了。

听了六爷的故事,我妈说,找时间一定要狠狠踢了那哈士奇。我见六爷不说话,知道尊严受挫。我明白,六爷是要自己收拾它,乃伊组特。我妈替六爷包扎好了,去了宠物医院,结果过了几个月,伤口化脓。我叔说味道难闻,给你们带电厂养着去,电厂里狗多,不寂寞。

六爷走后,我妈见不着,想了几天,反倒不挂念了。我叔说六爷在电厂成家了,和大院的小狗组成了美满家庭,干脆养那算了,于是六爷就走了。我们小区里还是那批狗,却无人听过六爷的风光。过了几年,我听说六爷在电厂里养了四个姨太太,调戏了周围玉米地里能调戏的所有生物,绰号一只耳。不知道当地黑猫团伙作何感想。

2

和六爷相比,我养过比较耿直的犬是秋田,绰号阿熊。

阿熊被送来的时候,还没断奶,蜷在纸箱子里,肉头肉脑的,只会嗷呜嗷呜地叫,还不会汪。我把它抱起来,给它喂奶。阿熊咕嘟咕嘟,喝到自己吐出来,再给舔了,伸出舌头,表示哈哈哈哈,蠢得让人无语。阿熊运动量很大,不像六爷。熊哥你只要开了门,它就发疯地冲出去,然后你不追,就再也找不到了,因为熊哥不认路。我感觉熊哥在小区里奔跑,看见一棵树,哇噻,一棵树,汪汪汪。跑三圈回来,看见同一棵树,哇噻,一棵树,汪汪汪。

捉熊哥很辛苦,因为你喊阿熊,熊哥虽然会停,但仅限于回眸瞧你,伸舌头哈哈哈。你上前一步,它便又疯跑。熊哥喜欢被追逐,喜欢被动,喜欢哈哈哈,我捉到它,它哈哈哈,我他妈执腿相看泪眼,竟无语凝噎,它还在哈哈哈。熊哥小时候挺乖,好景不长,后来熊哥壮硕了,开始想走六爷的老路。但熊哥喜欢不走寻常路,有别于六爷,它喜欢调戏人。

我曾带姑娘回家,熊哥如获至宝,那魔性的眼神照亮了整个房间,扑上姑娘大腿,用它天真的表情欺骗姑娘。姑娘以为此犬憨态可掬,伸手摸摸这厮脑袋,孰料此犬后腿使劲,开始猥亵,姑娘惊叫,连道此犬邪行。阿熊汪汪,表示你叫啊,你叫啊,叫破喉咙,也没人会来救你,啊哈哈哈。姑娘说,这狗像你。

熊哥后来因为太大了,家里小,容不下它,膘肥体壮,我就差骑着它上班了。这时候我叔又出现了,我叔基本是我家狗的天使,总是披着光环出现,伸出手,领它们去伊甸,就是电厂。熊哥也去了电厂,电厂大院巨大无比,熊哥可以整日整夜地疯跑,追逐自己的尾巴,那是它烈火的青春。

我不知道六爷有没有调戏熊哥。我叔说阿熊你们太惯了,电厂要对它进行劳动改造。熊哥被逼着看家护院,否则没有肉吃。

等我前几年去电厂的时候,熊哥已经可以一本正经地站在大门口放哨了,我暗叹还是我叔懂狗。我跟熊哥打招呼,熊哥目不斜视,看起来已经脱胎换骨,成了犬中精英。“哇,好可爱的小狗。”女同事直夸她,熊哥汪汪,十分自豪,我也十分自豪。夕阳照在我们脸上,镀了一层金色的光辉。

然后熊哥就猥亵了她。还是大腿。

3

前文提过的小鹿、秋田我养过,后来还养了一阵子泰迪。黄的、白的、黑的,泰迪三兄弟,性格各异,在我们家的盆栽底下义结金兰,信誓旦旦,完事了为了一盆狗粮打得死去活来,后来还是送人了。我养狗,主要是替我妈养,我妈说养儿不如狗,我承认。狗是人类的好朋友,因为狗什么都不懂,你对它好,它就好开心,对它不好,它也开心。狗比人要纯粹,因为狗只想活得快乐,可人想法多,要这要那的,还不如撒欢了疯跑。

网上有句话,狗是你的一段时光,你是狗的整个人生,我认同。因为狗的寿命远不如人长,一辈子下来,活得开心点,狗这一点比人通透。话说回来,这么多年,我最忘不了养的第一条狗,但我甚至连它的名字都忘了。

它只有三条腿。就叫它老三吧。老三是我捡的狗,那时候我家很小,外婆还在。老人怕狗,我们就把狗养在自行车棚里,条件不比现今。老三很听话,大概是流浪的多了,知道人的叵测。我每天吃完晚饭,都要下去喂一顿老三,早晚一次,带老三溜一圈。有时候我不在,这事就我妈做,老三不像六爷潇洒,也不如熊哥蠢萌。说实话,老三品相一般,一只尾巴高高翘起,俗话说就是土狗。那是我第一次养狗,月亮底下,喜欢就着光给它顺毛。老三也不叫,趴着,闭眼,挺享受。我再抱抱它,告诉它我要上去写作业了,老三蹭蹭我,目送我回去,等完全看不见我了,再蜷回自己的窝。

老三的年龄应该不小了,很懂事,可能比那个年龄的我还懂事。记得有一次我考试只有七十分,不敢上去给我妈签字,就在车棚里蹲着哭。老三过来,前腿搭我膝盖上,用脑袋蹭我脸,老三不会汪,它比谁都懂,自己是条狗,能做的有限。老三缺的那条腿,大概是车碾的。我遇见老三的时候,它只有三条腿,一瘸一拐的。老三也喜欢跑,但属于快步溜达,脊背上下起伏,像个落魄的人。

老三身上有侠,从一条狗身上,也能看得出。老三不喜欢链子,我不拴,它也不跑,吃完了,也不多要。老三如果是个人,应该喜欢喝茶,煮酒。老三偶尔在夜里对着远空叫两声,我从四楼伸头就能听见。老三的过去,我不知道,也许像它的父母,也许像它的子女。老三像独自来这座城市的侠客,也是途经我人生的旅人。

后来,我们要搬家了,老三带不走。老三那天趴在自行车棚里,不吃也不喝,我抱它走,它也要挣出来。老三眯着眼,眨巴几下,把眼泪吞了回去。老三知道,我们要放它走,说白了,就是扔了它。

走的那天,我不在本地,也不想去看老三,我怕难受。我妈和老三道别的,开车去了郊外,把老三丢下来,车后窗里,老三追着车跑。它不叫,只是跑,后来跑不动了,毕竟三条腿,它就站在原地,呜呜了两声。那是我现在想起来都揪心的画面。

很多年了,后来的一些狗,有的送人,有的就挪到电厂。有人说我绝情,大概是因为老三给我的难过太大,我对其他狗,谈不上什么兴趣。后来,听说老三死了。

希望养狗的人,都能爱他的狗,它们是很好的生物,有时候,远比你我高贵。